舒紹明,男,49歲,中共黨員,二級警長,現任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三中隊中隊長。近22年的從警歷程,舒紹明一直工作在農村中隊,他發揚部隊優良作風,始終保持赤誠之心,夜以繼日堅守在農村道路一線崗位,用一幕幕溫馨感人的瞬間譜寫了平凡而堅定的人生。2015年被評為南縣文明之星,2016年為評為益陽市勤政廉潔標兵,2017年被評為全省集中打擊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百日會戰”行動成績突出個人,2018年被益陽市公安局記三等功,先后榮獲嘉獎10余次。
舒紹明嚴管重點車輛,嚴查重點違法
把交警工作當成人生的“舞臺”
三中隊主要負責明山頭鎮和華閣鎮兩個鄉鎮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轄區內包括省道218線、縣道001線和多條鄉道村道,道路交通環境復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務艱巨。作為中隊負責人,舒紹明克服中隊警力少的困難,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每天早出晚歸,堅守一線。路面執法、疏堵保暢、排查隱患、宣傳教育……哪里都有他忙碌的身影。他將自己的滿腔熱情全部投入到工作之中,加班加點、犧牲節假日對他來說成為了一種常態,但他也從沒抱怨過。
“交警的舞臺就是路面,我是指揮員,更是一名戰斗員。”他克難奮進、以身作則、主動服務,堅守農村道路交通管理一線,使得他管轄區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規范有序,獲得群眾的一致好評。
舒紹明嚴查校車安全隱患,筑牢平安上學路
不靠老經驗“吃飯”
雖然有著二十幾年的基層公安交管工作經驗,但他從不靠老經驗“吃飯”。“百日攻堅”行動開展以來,他仔細分析研究轄區內的交通情況,鉆研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發生的規律、特點和多發的時間、空間分布,抓住重點和難點,針對性地制定工作計劃,各個突破。
“老經驗不一定時時有用,交通管理工作也需要與時俱進和智慧創新。”他帶領中隊民輔警改變固有的勤務模式,采取突擊檢查和日常巡邏相結合的方式,流動、定點相配合,午查、夜查不定時,對重點車輛進行嚴格檢查,對超載、涉牌涉證、非法改裝、違法載人、不系安全帶、駕乘摩托車和電動車不佩戴安全頭盔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依法從嚴查處,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百日攻堅”行動開展以來,他帶領中隊民輔警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4000余起,其中重點查處農村載客汽車超員和貨車違法載人125起,拖拉機三輪車違法載人94起,貨車超載57起,面包車超員18起,飲酒駕車48起,騎乘電動車、摩托車不戴頭盔、違法載人3000余起,有力凈化了農村交通環境。
舒紹明對駕駛摩托車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駕駛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
勇做不講情面的“黑包公”
11月5日,三中隊在執勤執法時發現一校車駕駛人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違反了《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45條第一款。查處現場,當事人想給舒紹明送禮,親朋好友打來電話找他說情,但他并未“高抬貴手”,而是一一果斷拒絕。該校車最終被依法暫扣,并處以二萬的罰款。
11月22日晚,中隊開展酒駕查處行動時,發現一小車駕駛人存在醉駕嫌疑。駕駛人為逃避處罰,到處找人講情打招呼,卻還是抵不過舒紹明的公正嚴明。他不顧人情壓力,將駕駛人帶到中醫院進行血樣采取,并及時送檢,最后酒精檢測結果高達162.17mg/100ml,駕駛人以危險駕駛罪移送檢察機關。
“因為我的不近人情,在親友們眼中,我落下了一個‘死心眼’的名聲。”面對各類交通違法,舒紹明從不因私情而枉法,堅持用嚴格規范的執法保證著轄區交通秩序的安全暢通。
吹響農村交通安全“大喇叭”農村交通安全意識淡薄,為提高轄區群眾交通安全出行意識,舒紹明帶領中隊民輔警用活“大喇叭”“村村通廣播”,播放交通安全宣傳知識,在村莊路口、村部等場所張貼宣傳海報、標語,采取進村入戶的形式,向村民發放宣傳資料,面對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識,將交通安全融入群眾生活,寫入村規民俗,切實提高農村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
“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只是一種手段,最終是要讓違法者認識到違法的危害性,從而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共同搞好交通秩序”。“百日攻堅”行動以來,隨著日常查處違法力度的增加,處理違章車輛及違章駕駛員的工作量不斷增加。在處理駕駛員違章時,舒紹明總是耐心地向駕駛員宣講相關法律法規及交通安全知識,積極告知交通違法行為的危害后果以及帶來的重大安全隱患,化解他們的抵觸情緒,同時提醒并呼吁廣大駕乘人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抵制交通違法行為,共同構建和諧平安的道路交通出行環境。
“交通警察因為常年奮戰在道路一線,從某種程度上成為了一個人民群眾直面執法的窗口。‘人民警察為人民’早已融入了我的血液中。”從警22年,舒紹明用熱血和汗水澆灌從警初心,用行動和誓言踐行執法為民的承諾,用信仰和擔當書寫著屬于自己的交管篇章。